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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回放
7月初,深圳市民邹涛在自己的博客搭建了一个万人住房团购平台,希望借助团购实现深圳关内普通商品房均价8000元/m2、关外均价6000元/m2的目标。7月下旬,邹涛正式启动了“万人住房团购行动”计划,并请来美国前总统克林顿的谈判顾问罗杰·道森义务帮忙砍价。并声称:市民参加活动的费用,将实行AA制,参与者一起分担,并不会多收钱。
此消息一出,吸引了成千上万的深圳市民响应。截止记者发稿日,已有逾2万人参与。据悉,活动开始几日后,邹涛向外界表示,6家房地产公司已与团购房展开合作,而且约有百余人与房产公司达成购房意向,所购房屋的价格低于市价20%以上。顿时,在深圳炸开了锅,购房团人数急速上升的同时也引来业界与媒体的关注。
8月4日下午,邹涛高调地在深圳文锦广场举办了一场名为“万人住房团购平台网”的新闻发布会,再次引来社会上的评论。一时间,一场有关团购房是否可取,是否合法的争论在深圳乃至广州蔓延开来。
反方——不合法、不可取
律师:多处涉嫌违法
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认为,“万人住房团购”不可能与某个开发商达成一次性的购房协议,因此将长期存在,而且它是一个有组织、有计划,并且长时间存在的组织,这样的组织不登记就是违法的。
另外,金焰认为,团购可能导致市民资料外泄,而且购房团的其真实性令人怀疑。
业界:质疑发起者在炒作
业界认为“万人购房团”的组织和操作性方面都存在问题,而且,“万人购房平台”提出的预期只是邹涛或者市民的一厢情愿,开发商能否接受是个问题。虽然楼市整体局面比较低迷,但这并不意味着开发商愿意接受市民威逼式的降价。部分开发商认为“如果我们在这样的活动中失去了主动权,那就难以保证后期楼盘的销售和现有业主的利益了。”另外,还有人质疑邹涛在自我炒作。
正方——合法,支持
律师:合法性毋庸置疑
邹涛“万人购房团”的公益律师丁跃峰,根据民法“法无禁止即自由”的原则,指出“万人购房团行动”是合法的。
丁跃峰认为,购房团体不是社会团体。理由是:首先,此活动发起的目的是一次性购房,不具有社会团体长期性、稳定性的特征;其次,此活动并不是服务于社会上不特定的人,因此不符合社会团体的最主要特征——社会性。
网友: 鼓励、支持,但担心会是闹剧收场
一位网友留言说,“无论‘万人购房团行动’进展到什么程度,我们都支持。” 也有网友在留言中充满了担心:“希望组织者能够严格保密所有团友的个人资料……”“‘万人住房团购行动’如果没有政府机构来支持,没有相关法律来规范,注定将是一场闹剧收场。”
广州:团购房不大可行
据地产研究专家韩世同表示:“万人团购势必风声大,雨点小。因为,成员的购买能力和购买意向不明,组织者很难准确把握,更无法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满足各成员的要求。而且,从开发商角度来看,一般不会轻易松口。就算急于降价卖楼,面向全社会降价效果岂不更好?凭什么只向“团购小群体”降价?“
市场研究专家认为,“万人团购”在广州行不通的原因有二:第一,广州的住房保障体系相对健全;第二,深圳人思想开放,行事大胆。而广州人更理性,守规矩。因此,即便有团购领头人出现,也不大可能出现“应声一片”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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